上海组织旅游行业全方位宣贯《旅游法》


为增强宣传贯彻落实《旅游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13年7月24日和26日,上海市旅游局分别组织全市旅游景区(点)和旅行社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旅游法》宣贯培训,旨在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提升各相关部门的法律意识,实现依法兴旅。
2013年7月24日上午,上海市旅游景区(点)旅游法普及讲座在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拉开帷幕。来自全市各个景区的相关负责人集聚一堂,参与本次旅游法宣贯培训。上海市旅游局副局长吴建国出席并作重要讲话。2013年7月26日,上海市旅游局又组织全市旅行社就认真学习《旅游法》,如何规范旅行社经营进行了专题讲座。
培训会上,各位专家结合实例和自身体会,围绕深入理解和把握旅游法的定位和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和宗旨,从《旅游法》立法的背景、主要破解的问题、亮点以及涉及旅游景区、旅行社和旅游服务合同的重点条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讲解和解读。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旅游法》从各个环节明确了旅游市场规则和行为规范,要加强《旅游法》的学习研究,领会《旅游法》精神,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改善上海旅游市场环境,促进上海旅游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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