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年旅游规范化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6年11月15日下午,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上海市区旅游合作联盟、上海市长宁区旅游协会在上海华宫酒店共同召开上海市旅游行业贯彻实施《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条例长宁区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示范活动总结暨授牌会议。
会上,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和上海区县旅协合作联盟联合表彰上海市长宁区旅游协会为优秀组织奖,上海春秋国旅等5家单位为示范单位,在贯彻落实国家老年旅游服务标准上做出了先进示范,并为春秋国旅、山川国旅、大家好国旅、田野旅行社、名胜旅行社颁授“上海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示范单位”铜牌。
据介绍,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与上海市律师协会联手,积极推动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的研讨、解读、培训和试点工作。上海旅游协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与上海律师协会旅游专业委员会等联手制定了“旅行社导游、领队接待老年人旅游者指南”30条,“导游、领队接待60周岁以上老年人旅游应当尽到的提醒、介绍、告知、引导等义务指南”15条,以及为参团的老年旅游者制定了“老年旅游者在参加旅游时应当遵循的义务”5条。
今年重阳节前夕,长宁区旅游协会协调了开展老年游业务的5家旅行社,组织了千名长宁老人游中华孝道园的大型旅游活动,整个旅游过程严格遵守规范和操作细则,实现了上海老年旅游规范化的“压力测试”。